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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发展趋势,推动投资公司转型发展

  青山湖区城投城投公司作为我区重要的投融资平台,承担着辖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开发建设的投资融资、项目实施、资本运作职能,为加快我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有效经济增长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助力推进作用,我司还在投资融资,盘活存量资产、经营城市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今年9月区政府就资产注入、现金流量、建设经营、公司治理四个方面还专门出台了具体措施(湖政发[2014]10号),着力打造规模大、实力强、效率高的政府投融资平台,为我司今后的发展定位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司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但随着今年10月国发[2014]43号文件的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完全剥离了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明确政府债务不再由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则融资平台公司回归市场化、加快实现由贷款主体向产业经营实体的公司化转型势在必行。

  根据国家新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城投公司项目建设和转型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剖析如下:

  一、 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方面

  1. 前期手续办理的简化力度不够

  2013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南昌市全面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全面推行“全简政、全集中、全到位”审批运行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减负减压,但我司在具体办理各项目前期手续过程中与之前并无多大改善。例如:旧城改造项目明确行政事业收费全免,经营性收费减半,但项目在报建过程中仍然还要缴纳园林绿化保障金、农民保证金、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墙体散装基金等规费,而且对于减免的收费还须专题报告职能部门领导签字开会研究后,才能免交相关费用;安置房项目的场地交易费本来是免交费用项目,但还须先预交费用再办理退费手续,费时费力;还有道路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树木移植问题,迁移5棵树以上需报市园林局、市政府、市人大层层批准,实地核实后再逐级批复,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整个流程下来极大影响工程进度。

  2.工程建设协调会的落实力度不够

  我司承建的项目涉及工程建设各个领域,有市重大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市旧城改造项目、公租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经济适用房项目、区属校建工程、行政办公用房等等,市、区各级召开的协调会也比较多,但存在会议明确事项难落实的情况。比如,广州路、朱桥东路等四条路拆迁工作的推进问题,从2009年项目建设至今因拆迁问题已经区领导协调多次;临江商务区安置房村民阻工问题;提交市政府层面要求解决的青山湖中北大道后续资金缺口及成本核算问题、城东经适房剩余房源处置的问题等等。

  3. 调度工程建设资金的解决力度不够

  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与否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我司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多样化,更是增加了建设资金申请的工作难度。有些项目即使有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及市相关部门的资金调拨单,但都存在资金难以到位的情况。比如刘建洋副市长协调的青山湖中北大道后续建设资金、市旧改办调拨的临江商务区安置房前期启动资金、市重点办调拨的广州路、朱桥东路建设资金,至今都没得到落实,严重影响了工程的建设,产生了不稳定因素。随着市、县一级融资平台融资职能的剥离,我司在今年年底才立项的部分项目可能将面临严峻的资金考验。

  4. 涉及工程财务决算部门的协作力度不够

  一项工程从完工验收至办完财务决算结清工程余款,往往比工程建设周期还长。其中有施工单位不配合的因素,也与审核部门的工作安排有很大的关系。比如,青山湖东岸路网工程办理概算调整就历时两年时间;投资仅为4000多万元的上海路综合改造工程在2012年才办理完决算;正在办理的2007年城东经适房财务决算,最初不确定是在市房管部门还是市财政部门审核就耽搁较长时间,后又因财政局内部处室分工不明及经办人员岗位轮换等原因被搁置,等确定审核部门后,又须政府抄告明确经适房的代建费率,等抄告下来,审核部门又因时间安排不过来一拖再拖,导致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结算五六年都不能结清工程款;青山湖中北大道完工通车已超过三年仍然不能完成征地拆迁结算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已同相关部门汇报多次并拿出了解决方案,但都没有得到处理。

  (二)资金筹措方面

  公司在资金筹措方面为青山湖区的城市建设和园区开发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比如:在2010年从紧的货币政策下,我司仍然筹措到5.6亿元的贷款资金用于青山湖中北大道、广州路的建设; 2012年在工程面临停工的情况下,取得2011年城东经适房贷款4000万元;在2014年要求不再新增平台债务的情况下,通过我司担保并借用市九建的主体资格,取得罗家基础设施工程贷款5000万元。当然,这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很远的距离,融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的原因是:

  一是我司自身资产注入不到位。区城投公司作为区政府最早成立的融资平台,虽然承担着区级融资平台的职能,但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资产注入。1.5亿元注册资本全部为实物出资,2009年因文化广场改造,实际划拨资产仅为7000万元,且因税费问题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公司一直处于零资产运作。

  二是公司净资产规模较小。湖政发[2014]10号文明确将区金融办前期已清理的75宗国有资产顺利注入区资产经营公司后,将区资产经营公司无偿划转至区城投公司名下实现财务报表并表,增加区城投公司的净资产,做大融资实体,但至今未得到落实。

  三是今年10月国发[2014]43号文件的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完全剥离了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明确政府债务不再由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市县一级政府举债需要通过省级政府代为举借。这项政策将使我司丧失政府融资职能,面临转型。

  (三)转型发展方面

  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特定时期中国特色的产物,目前还无法做到完全撤出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顺应形势,早做谋划,加速转型是当务之急。但转型过程中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城投公司从区政府派出机构向公司制法人转型,需要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主经营、自身盈亏、管理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公司领导机构配备不全、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严重重合,不利于公司实现市场化运作。

  二是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公司一方面由于零资产运作,另一方面由于主要承担的是项目代建职能,没有利润空间,缺乏转型的动力。

  三是存量政府性债务包袱过重。公司目前在建项目达20多个,已完工项目工程欠款金额巨大,尚有工程缺口资金达5.85亿元;今年启动的罗家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达18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也还未落实;已经立项的临江商务区安置房、李巷、涂黄、五联旧改项目都依靠市土地储备中心筹集资金,项目投资约45亿元,而市土地储备中心随着融资职能的丧失,仅靠土地收益金来满足工程的建设,估计资金按时到位比较困难。

  二、今后工作思路

  在国发[2014]43号文新的政策框架下,如何结合湖政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紧紧抓住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实体化、市场化和规范化转型,参与市场化竞争,充分发挥城投公司在我区城市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全面实现区委、区政府的战略意图,拟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一)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的项目代建职能

  继续履行好我司的项目代建职能。重点是加快推进临江、月坊、桃湖、青山湖大道等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工交付;加快五联、涂黄、李巷等旧改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全力以赴推动罗家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5条道路明年实现竣工通车;快速推进天香路、广阳路、广州路、朱桥路等4条道路建设,全面拉开罗家片区道路骨架,为全区产业大招商、项目大推进、建设大投入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发挥以国有资产整合为中心的政府投资职能

  借湖政发[2014]10号文政策支持的东风,花大力气做实公司注册资本;按照区政府产业布局的要求,整合我区有效可变现资产和土地资源,通过对辖区内国有资产和资源的重组和整合,将城市资源和国有资产集中进行归集,履行政府投资导向的职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为青山湖区的城市建设进行资金积累;通过项目代建资金及税收返还增加公司现金流,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资金基础。

  (三)实现以产业多元发展为重心的经营实体职能

  积极投资实体产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增强我司自身造血功能。在确保完成所承担融资代建任务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定位,参与市场竞争对外承接业务;通过收购、兼并和其他方式,扩大经营范围,增加主营业务,或者与其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作,盘活我区存量土地,发挥土地利用价值,打造总部经济,形成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

  公司要做强,必须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参与全区城中村改造、园区开发等,合理储备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根据城市规划,优先建设、储备拆迁安置用房,实现无缝链接,减轻拆迁安置压力。在项目代建过程中,积极尝试PPP社会化运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化解债务风险。通过收购、兼并、与其他企业合作等方式尝试一些经营性项目的运作,参与市场竞争,形成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

  (四)注重公司能力培养,推进平台转型发展

  一是理顺关系,不断健全公司的内部管理架构,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注重人才培养,多渠道市场化吸引人才,形成既有管理能力又有发展动力的人才团队。三是建章立制,形成规范高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四是争取政策支持,实现转型发展过程中原始的资金积累。五是合理定位,不断发展壮大经营性业务板块,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经营收益为我区公益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