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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 规范运作 靓化城市 提升效益

  备受关注的瑞金市第三次大型户外广告牌(“高炮”)5年特许经营权拍卖会于5月29日再次取得圆满成功。3家市内外企业以总价268.85万元分别竞得,超过保留价44%,每座“高炮”特许经营权每年均价达4.89万元,远超过前两次的2.67万元和3.62万元。此次拍卖的11座“高炮”特许经营权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由瑞金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具体组织落实,拍卖全程按照工程建设规范,通过市场化运作公开出让方式严格实施。

  一、基本经验

  一至三次“高炮”特许经营权拍卖工作的连续成功,既实现了我市国有资产效益的最大化,又提升了广告宣传品位;既确保了公益广告宣传经费的来源渠道,同时又为本土企业扩大品牌宣传提升其知名度构建了发展平台,实现了“多赢”。连续三次结果的呈现,远超乎我们的预期设想。仔细地总结一下,我们认为,这三次拍卖之所以能够成功开展并取得满意结果,其根源不外乎以下三点:

  1、领导的支持重视,是拍卖成功的重要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说,态度可以决定一切,当面对发展节奏加快和资金支持不足这一矛盾之际,市委、市政府领导运用市场手段,整合资源,融通资金的认识高度统一。具体在“高炮”的建设、经营上,领导们“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公平竞价,市场化运作”的指示精神,使具体的操作单位有底气、有办法、有信心。赣州市委常委、瑞金市委钟炳明书记等领导在市委宣传部向市委提交的《关于收购和设置一批户外公益性宣传广告牌的请示》中作出了相关批示,在对原“高炮”清理的同时,由国资公司在高速公路出口、入城口、城市主要交通路口、火车站等重要位置出资收购和新建一批高炮,以解决我市“高炮”数量少、规模小、品位低的问题。市政府相继研究,批复国资公司新建12座、收购7座高炮,并确保每座高炮每年其中一面180天用于悬挂公益性广告,新建、收购“高炮”和承担公益广告所需资金由国资公司按程序通过市场化解决,以“商业养公益”的模式运作;李德伟常务副市长也多次协调解决高炮审批手续、建设、拍卖相关事宜。有了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及市领导的支持和高度重视,使工作人员工作起来底气十足、信心倍增。

  2、信息的公开透明,是拍卖成功的必要前提。三次拍卖均选与在业界久负盛名的赣州市拍卖行合作,为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联合在中国拍卖网、赣州市和瑞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瑞金报》及瑞金电视台等埠内外网络、报纸等媒介上进行广泛宣传,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有重点地到广告公司、经开区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进行宣传推介招商。通过系列举措,最大限度扩大了信息受众面,充分调动埠内外潜在的竞买人。同时做好竞买人的保密工作,最大限度有效防止围标、串标,交易的公正度明显提高,从三次拍卖,每次拍卖单价都有大幅增长便可见一斑。

  3、部门的协调配合,是拍卖成功的充分条件。各责任单位都能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配合国资公司做好新建广告牌的审批和建设工作。城建、城管、公路等部门和相关乡镇多次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踏看,选点,由城建局出具建设地点意见。财政评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建局做好“高炮”建设招投标工作,国资公司牵头制定了拍卖方案并组织实施。此次新设“高炮”的建设,开了瑞金乃至赣州市范围内“高炮”建设按工程建设程序,从图纸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决算审计等规范实施的先河,这些“高炮”产权明晰合法、质量安全可靠,有利于提升在上面投放广告客户的形象,受到买受人的追棒、亲睐。

  三、几点启示

  “高炮”高价位的成功拍卖,给我市原本平静的广告市场掀起了波澜。近期很多干部、市民热烈地评说着此次拍卖,意犹未尽,令人深思。大家认为,当前户外广告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畅、广告资源分散、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影响着户外广告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以国资公司统一拍卖方式选择经营户,无疑是给我市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有效落实和重新定位,以此提升财政收益和城建筹资水平开辟了一条阳光大道。因此,有三点启示可供同仁参照:

  启示一:须牢固树立户外广告经营权同是国有资产的理念。户外广告经营权是地方政府所拥有的授予某部门管理的无形资产,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供水、供气、城市公交等资产一脉相承。根据市政府授权,户外广告等特许经营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作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门有义务和责任提高资产效益,防止资产流失,并确保保值增值。

  启示二:须寻找合理方式解决户外广告经营、管理、监管混乱体制问题。户外广告等资产是随着城市功能的完善等因素而形成的新型资产,因此对户外广告此类资产的管理还没有法律规定,仍处在探索实践中。要规范户外广告的管理,必须建立有效的经营、管理、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城管部门负责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并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及对广告内容违法行为的处罚;城建规划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对各类户外广告经营权进行管理,根据工商、城管、城建、公路等部门的审批意见,与使用广告单位或个人签订广告资源有偿使用合同,并负责收取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启示三:只有通过统一整合以清理整顿户外广告,优化广告资源。资源只有通过整合,才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此次“高炮”拍卖和瑞金电视台综合频道等广告资源经营权的成功竞拍,也是整合优化广告资源运作的成功典范。当前,我市的户外广告环境仍存在未批先建抢建,随处乱搭乱建,“见缝插针”式的设置户外广告的现象,成为新的城市“牛皮癣”,造成“视觉污染”,与“红色故都、七彩瑞金”的形象尚有差距。应抓住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有利契机,在“城市管理年”中,开展清理整顿户外广告专项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遏制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营造公正、合法、安全的户外广告环境。对于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特别是有损于市容市貌和建筑物形象的立柱广告、墙体广告、屋顶广告予以拆除,还城区一个“洁净的视觉空间”。通过清理整顿,规范管理,达到户外广告审批手续完善、设置科学规范、正当缴纳使用费的目的,既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又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瑞金市城投集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丁晓金)